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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农林大学第54期党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6-10-24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校的培训计划和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第54期党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加强教育的原则,发挥好党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和对党员的党性锻炼的熔炉作用,使学员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政治素养,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二、培训方式和要求

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党校培训教学大纲(试行)》(见附件)要求,继续实行分类教学,按培训对象不同,分为初级班、中级班和高级班。初级班重点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切实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中级班重点是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充分发挥学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高级班重点是对正式党员的教育培训,引导学员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修养和党性修养,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能指导实践。

三、培训安排

1、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党校培训教学大纲(试行)》有序开展。本期党校培训,定于10月下旬至12月中上旬进行。12月中下旬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初级班结业考试。各班具体负责安排学员的学习与管理。学生党课时间安排不得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教职工学员培训由党委组织部协调安排。各学院自行组织学员开展网络学习和实践活动。

2、本期初级班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进行编班学习,共编11个班次,安排如下:

一班

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二班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三班

环境与资源学院

四班

工程学院

五班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

六班

经济管理学院

七班

艺术设计学院、人文·茶文化学院

八班

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政学院

九班

信息工程学院

校级学生组织

教职工

十班

理学院

集贤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农林干部管理学院

十一班

暨阳学院

八班、九班、十班原则上由排在首位的学院牵头负责培训过程的管理工作,各学院或牵头学院安排专人做好培训前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他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3、初级班、中级班和高级班均要开设,由学院制定培训班次计划,在讲师团成员范围选择授课教师,确认后报组织部审核备案。

四、其它事项

1、请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于 10月 28日 (周五)下午5:00前将浙江农林大学第54期党校培训计划(附件1)和学员名册电子稿(附件2)发送至zzb@zafu.edu.cn,同时报送纸质盖章稿至学校党校办公室(行政楼328)。

2、原则上由二级党组织聘任的兼职组织员作为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并请各学院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一名教师,作为负责此项培训工作的班主任。各培训班指定班长、组长若干名,在学员名册“备注”栏中注明。班、组长协助班主任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各班应在10月下旬前开班并完成第一讲,每周安排一至两讲。培训时间原则上在2016年12月9日前结束。

3、学习要求及考核管理严格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党校培训班教学大纲(试行)》(附件4)执行。

联系人:侯蕊 联系电话:63743688(9293688)

附件:1.第54期党校培训计划表

2.学员名册样表

3.学员成绩登记表样表

4.浙江农林大学党校培训班教学大纲(试行)

                                  中共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6年10月24日

浙江农林大学组织部、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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