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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林学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07—2009年)
作者:admin 点击数: 时间:2006-11-20
浙江林学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07—2009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素质,提高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制定本规划。
一、中层干部队伍现状
我校现有中层干部95人,其中正处37人,副处58人,女干部8人,党外干部9人。
1、年龄结构:35周岁以下22人,占23%;36—45周岁61人,占64%;46—54周岁11人,占12%;55岁以上1人,占1%。
2、学历结构:博士22人,占23%;硕士26人,占27%;大学41人,占44%;大专以下6人,占6%。
3、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正高27人,占28.7%;副高38人,占39.3%;中级26人,占27.7%;初级4人,占4%。
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重点,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较强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的干部队伍,为推进学校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1、思想政治建设目标
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领导班子的活力和团结统一,大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对干部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组织建设目标
(1)、根据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领导班子,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补充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理论素养、熟悉专业、具有战略思维能力的干部。到2009年底,使中层干部队伍在总体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上得到较大的改善。
总体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补充8-10人,到2009年底,中层干部队伍规模总量达120人。机关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原则上按一正一副配备领导职数,教务、科研、学生等工作部门可配备一正两副。二级学院(部)根据学生规模和工作需要配备领导职数。二级学院学生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设行政领导2人(一正一副),党总支书记1人;学生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设行政领导3人(一正两副),党总支书记2人(一正一副)。
年龄结构:到2009年,中层干部队伍逐渐形成50周岁、45周岁、35周岁的年龄梯次结构。其中45周岁以下的要占80%,30周岁岁以下的干部要有一定的数量;
学历结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由现在的94%提高到97%左右,硕士以上学历由现在的50%提高到65%;
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由现在的68%提高到80%左右;
合理配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女干部要占15%,党外干部占10%。
(2)、重视二级学院(部)领导干部的培养与选拔。到2009年底,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要形成由35岁至50岁为主体的梯次结构。行政正职领导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在相应的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行政副职领导要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党总支书记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达到90%以上,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以上的应达到50%以上;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建立一支适应学校改革发展要求的管理骨干队伍。把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管理经验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机关处室领导岗位。到2009年底,机关管理部门处级干部本科以上学历应达到95%,其中正职干部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部门的正职干部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三、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1、坚持中层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为提高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坚持理论学习制度,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干部理论素养的全面提高。中层干部每年撰写一篇理论学习文章,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2、对中层干部进行培训培养
按照中央对干部培训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省委党校和浙江教育学院(简称培训机构)为主要阵地、以国内外高校为主要渠道和挂职锻炼为主要形式,以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对中层干部进行知识更新和相关能力的培训培养。(具体计划见下表)
中层干部培养提高计划表
培养 培养方式
人数及比例
培养年度
培训机构进修、培训
国内外高校考察访问、进修学习
挂职锻炼
2007年
10-15人
30-35人
1-2人
2008年
15-20人
30-35人
1-2人
2009年
20-25人
40人
2-3人
3、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做好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推荐。原则上按中层干部人数的30%选拔推荐中层后备干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点把好政治关,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意识强、工作实绩明显、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选拔到中层后备干部队伍中来。
四、中层干部队伍的管理与考核
1、坚持中层干部述职、戒勉、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制度和新任职的干部勤政廉政教育谈话制度。
2、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教育及各类培训进修的管理。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获准毕(结、肄)业之后,应向组织部出具毕(结、肄)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供复印件;对参加培训机构进修(培训)学习的或国内外考察访问的,要及时将毕业(结业)证书复印件、学员毕业(结业)登记表、论文或考察报告等送交党委组织部;对挂职锻炼的,按照挂职锻炼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材料送交党委组织部。
3、坚持民主测验、民主评议的原则,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综合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等具体方法,实行干部年末考核、试用期满和任职期满考核制度。
中共浙江林学院委员会
200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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