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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校处级领导干部200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点击数: 时间:2005-12-29

关于做好全校处级领导干部200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客观、公正、准确评价2005年度的工作,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改进不足,不断提高全校 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为推进学校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处级领导干部(含产业后勤集团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二、考核内容

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考核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思想作风方面的表现。能:主要包括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管理水平和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勤: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感的强弱,领导管理工作时间、精力是否集中,是否勤于思考、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善于实践等。绩:主要包括对本领导岗位工作是否有具体的思路、措施,发挥的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如何 等。(对“双肩挑”者,自我总结中可包含履行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廉:主要包括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情况。

三、考核方式

1、本人总结,填写《浙江林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于2006年1月20日前交我部。

2、民主测评

(1)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全校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书面测评。

(2)分单位(学院、部,机关,后勤)进行测评。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3)处级领导干部之间进行相互测评。时间:2006年1月10日上午10:00,地点:第一会议室。

3、在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的表现情况,由校党委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要求

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是一项严肃认真、规范细致的工作。全校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对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各学院(部)、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请各党总 支牵头),保证参加测评的教职工人数,以全面、准确反映客观实际。

中共浙江林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05年12月29日

附件:05年度测评日程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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