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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点击数: 时间:2012-03-05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切实加强我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帮助我校共青团干部在深入基层、面向青年的工作实践中了解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情,增进与基层和群众的感情,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党组下发的《关于2012年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12〕3号)和共青团浙江省委、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12年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团浙联〔2012〕10号)精神,学校决定从全校选拔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工作的总体安排

1.选派名额:2名;

2.选派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3.挂职岗位:由团省委等上级部门统一安排至相关县(市、区)担任团委副书记,由当地组织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选派干部任免程序。

4.选拔办法: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遴选后,送校团委,通过考察,经校党委组织部审核,报校党委审定后,再报团省委。

二、挂职人员的工作任务

1.推动团的工作。挂职人员要深入了解挂职基层团组织的基本状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向基层团组织介绍全团和本校的典型经验;注重利用本校的人才、资源等优势,切实推动当地团的工作全面开展,着力推动全团重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积极配合所在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探索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动员机制,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发展后劲。

2.服务基层发展。挂职人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知识技能优势,为挂职所在地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规划咨询、技术支持、项目引进等力所能及的服务。重点协助实施以科技服务乡镇为主要目标的项目,通过大学生“科技支农”社会实践、培养农村青年科技带头人、援建乡镇科技服务站等途径,促进基层现代农业发展,并推动校地建立长期合作,履行高校服务社会功能。

3.认真了解国情。挂职人员要充分利用基层挂职的机会,扎扎实实开展基本国情调研和社会观察,深入了解全省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和部分区域的相对落后性,深刻理解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切实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增强对当代各种社会思潮的思辨、甄别能力,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4.提高综合素质。挂职人员要珍惜基层挂职的经历,主动在挂职实践中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复杂问题处理能力以及谋划工作、创新工作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在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密切与基层和群众的联系,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意志品质、锤炼优良作风。

  三、选派工作的具体规定

1.选派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工资关系不变。

2.原则上不得中断选派人员的挂职工作或对选派人员进行调整,确因工作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挂职任务的,须由派出单位另行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接替,并报团省委备案。

3.选派干部挂职期间,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挂职期间,符合条件的选派干部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

4.选派干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挂职干部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酌情给予补贴。选派人员的食宿由县级团委协调妥善安排,派出单位可根据选派人员所到地区的不同类别给予适当生活补助,不得增加县级团委的负担。

5.选派人员在挂职期间参加接收单位的考核。挂职期满前,由市级团委协调有关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核。选派人员的考核鉴定材料按有关规定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6.选派人员的工作期限为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为检验选派人员工作成效,挂职期满时选派人员要与所在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向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有关部门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7.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尽快制定落实方案,确定选派推荐人员名单,并于3月7日下午15:00前将选派干部报名表(附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ouximing@zafu.edu.cn,纸质稿送活动中心校团委219办公室。

四、有关工作要求

1.积极支持选派干部开展工作。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领会此次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抓好选派工作的宣传动员、选拔推荐等环节工作,保证选派干部的质量;协调好选派干部所承担的本职工作,确保选派干部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积极统筹各类资源,为选派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支持,并对选派干部的生活给予必要的关心。

2.加强对选派干部的教育引导。要教育和引导选派干部强化服务意识,摆正位置,不给基层添麻烦;珍惜机会,虚心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扎实工作,多办实事,不自满,不畏难;自觉遵守纪律,搞好团结协作,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3.注重对选派工作的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加大对选派工作的宣传。要推广在选派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注重发现、总结优秀选派干部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宣传报道,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联 系 人:侯锡铭 联系电话:63732721、13634180180

电子邮箱:houximing@zafu.edu.cn

  附件:选派干部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2年3月5日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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