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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统战工作会议 (1956年)
作者:admin 点击数: 时间:2012-04-28

1956年10月16日至11月8日召开的第七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是一次学习、贯彻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总结关于检查统战工作在全国开展的经验,研究改进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的会议。

1956年3月第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以后,为改善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的关系,以适应变化了的国内阶级关系和大力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全国各级统战部普遍开展了对统战工作的检查,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对统战工作的意见和批评。在这期间,毛泽东同志发表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提出了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方针;在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方面,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5月,又在中央的会议上,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6月,经中央批准,李维汉同志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发言中,提出要尊重各民主党派在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9月,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毛泽东同志在开幕词中提出:在我们继续加强全党的团结的时候,我们必须继续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团结,继续巩固和扩大我们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并且认真地纠正在任何工作环节上的任何一种妨害党同人民团结的不良现象。党的八大决议指出:继续巩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是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条件。为了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必须继续执行团结、教育、改造知识分子的政策,使广大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事业中同中国工人、农民形成亲密的团结。必须继续加强对于民族资产阶级的工作,给以工作上和生活上的安排,使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在社会主义的教育下逐步改造成为名符其实的劳动者,把他们在生产上、经营上有用的知识经验贡献给国家。必须继续团结国内各民族中的一切爱国人士,继续团结国外各地的华侨。必须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继续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合作,并且充分发挥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级协商机构的作用。在一切政府机关、学校、事业和武装部队中,共产党员都必须负责建立起同党外工作人员合作共事的良好关系。党中央对统一战线工作的这些极其重要的指示给正在全国开展的对统战工作的检查是一个巨大的推动,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就是为着学习和深入贯彻八大精神和这些重要指示,进一步检查改进统一战线工作而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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