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队伍的基本状况
我校现有管理人员312人,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106人、科级干部65人,其他处级干部16人、科级干部65人、一般干部60余人。在管理人员中,40周岁以下186人,其中中层领导干部34人、科级47人、其他90余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57人(占17.2%)、大学本科学历的97 人(占52.2%)、大学专科以下学历的32人(占30.6%)。
二、进一步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的主要办法和措施
1.全面提升40周岁以下管理人员的学历层次
一方面,鼓励和要求其自身通过继续教育等方式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自身努力和组织培养相结合,在职攻读硕士以上学位,逐年提高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比例。一方面,把好新引进人员的学历关(一般不再引进或安排大学本科以下学历人员)。对规定时间内达不到要求的,原则上将调离管理岗位。
2.努力创造条件,为管理人员,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提供进修(培训)学习、挂职锻炼等机会,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
(1)处级领导干部的培养提高
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和浙江教育学院(简称培训机构)等为主要阵地,在积极争取上级机关支持下,推荐更多的处级领导干部参加进修(培训)学习;有计划、分批次安排处级领导干部到国内外著名大学考察访问、进修学习;争取更多机会、推荐更多的处级领导干部到国家林业局、教育部、科技部、省级机关、国内著名大学和市、县挂职锻炼。(具体计划方案见附表1)
(2)科级领导干部的培养提高
以学校党委党校为主要阵地,组织科级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进行理论和实务培训;有目的、有重点地组织其到国内同类高校、著名大学、省内有关高校考察访问,推荐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到省内外有关高校、有关厅(局)、临安市挂职锻炼;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实践,服务社会,增长才干。(具体计划方案见附表2)
(3)其他干部的培养提高
根据其他干部的表现和工作需要,选拔推荐一定比例的同志到有关高校干部培训机构进行培养或考察,到相关单位挂职锻炼;普遍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三、管理队伍建设的管理和考核
1、对学历层次提升的管理与考核
各部门、各学院(部)要按照《浙江林学院人才工程实施纲要》确立的目标要求,制定相应的培养提高计划,并报人事处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成后,要及时向所在部门、学院(部)和人事处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对科、处级领导干部培养提高的管理和考核
对参加培训机构进修(培训)学习的,属毕业(结业)的,要及时将毕业(结业)证书复印件、学员毕业(结业)登记表、论文等送交党委组织部;对到国内外高校考察访问、进修学习的,期满后,要及时将考察报告、进修学习成绩分别送交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对挂职锻炼的,按照挂职锻炼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材料送交党委组织部。
3、对其他领导干部培养提高的管理和考核
视培养对象和培养途径及内容,进行相应的管理与考核。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表1 处级领导干部培养提高计划表
培养 培养方式
人数及比例
培养年度 |
培训机构进修(培训) |
国内外高校考察访问、进修学习 |
挂职锻炼 |
2007年 |
10-15人 |
30-35人 |
1-2人 |
2008年 |
15-20人 |
30-35人 |
1-2人 |
2009年 |
20-25人 |
40人 |
2-3人 |
附表2 科级领导干部培养提高计划表
培养 培养方式
人数及比例
培养年度 |
学校党委党校进修(培训) |
省内外高校考察访问 |
挂职锻炼等 |
2007年 |
80-100人 |
20-40人 |
3-5人 |
2008年 |
100-120人 |
40-60人 |
5-8人 |
2009年 |
120-150人 |
60-80人 |
8-1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