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党员中层干部党章党规党纪
专题集中轮训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公办高校处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的通知》和《关于在全省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和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现就组织开展处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轮训主要内容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有关依规管党治党的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6日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考察调研和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时的讲话精神。
2.《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重要党内法规。
3.“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指定学习篇目。
二、轮训对象
全体党员中层干部。
三、轮训方式方法及要求
专题轮训采取集中自学和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训时间为3天(11月18日-20日),安排如下:
1.举办开班动员。
2.专家辅导报告。11月18日下午2:00邀请校外专家做报告。
3.开展两次分组讨论,其中一次专题学习讨论党章,一次学习讨论其他党内重要法规,分组讨论时每位参训人员都必须发言。讨论要指定专人记录,培训结束后统一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查。分组讨论时间和地点由班长负责安排,11月17日前报组织部。
4.举行一次大会交流发言。每班推荐2人,每人发言10分钟。
5.培训结束后,每位参训人员上交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字数在2500字左右)。11月2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报组织部,并附电子稿。每班择优推荐2篇。
省委教育工委在我校设一个培训点,编制班次为第十一班。集中轮训要求脱产集中学习,每位党员中层干部必须参加,培训学时纳入中层干部培训考核。
四、其他要求
1.各位党员中层干部高度重视,提前安排好有关工作,认真参加学习,轮训时间一般不得请假或外出。
2.专题集中轮训学习材料由组织部和纪委办在轮训前发放,请认真自学。
3.各班班长要认真按时组织好分组讨论,负责收集学习体会。
4.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开班动员和专家报告。
5.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支部党员进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及时报组织部,12月底前完成。
联系人:周能寿、吴成林,E-mail:zzb@,联系电话:63732712(9292712),63741889(9291889)。
组织部、纪委办
2015年11月12日
附:党员中层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安排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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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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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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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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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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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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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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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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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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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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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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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动员和专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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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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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下午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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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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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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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第一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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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讨论(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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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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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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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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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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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指定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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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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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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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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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时(交流发言6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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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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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第二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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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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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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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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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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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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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组讨论按《浙江农林大学中层干部培训方案(2014—2018年)》(浙农林大党〔2014〕41号)班级划分,班长非党员的,另指定1名党员中层干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