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2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查摸底对象
学校副处级(不含)以下事业编制人员。
二、调查摸底范围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本人移居国(境)外的也请一并上报。移居国(境)外主要指:获得外国国籍,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各部门要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认真开展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调查摸底工作,做到逐一摸底,确保调查对象不漏人,并如实填写摸底调查统计汇总表。若无此类情况的,也请汇总表填写“无”并盖章报送。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各学院(部)、各部门于2014年6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汇总统计表交至组织部319办公室或人事处315办公室。
组织部联系人:吴成林,联系电话:9291889。
人事处联系人:刘 密,联系电话:9298868
附件: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调查摸底统计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