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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提示单(4号)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2-06-17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近期干部、党建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醒如下:

一、基层党建工作推磨式检查

此项工作具体见5月25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校内基层党建工作推磨式检查的通知》。有几点事项提醒如下:

1.时间节点:需在2022年6月6日至24日期间完成相应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时间由各工作小组自行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可。

2.检查对象:根据通知中分配的检查小组,厘清检查党组织和被检查党组织,提前做好对接工作。

3.检查内容:此次推磨式检查工作,融入了近期党建工作,具体包括党组织会议及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落实情况、抓基层党建工作“三张清单”落实情况、抓基层党建“三个一”制度落实情况、“四个一”联系制度落实情况、“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党课开讲啦 人人做主讲”活动开展情况、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情况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4.加强业务学习:检查之前,有关工作人员需对推磨式检查的通知、学校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进行学习,以清晰“三张清单”、“三个一”制度等相关要求。

5.提高检查质量:坚持问题导向,最终形成“三会一课”问题清单、党建工作推磨式检查反馈清单、党建工作推磨式检查情况报告3个书面材料。

二、专兼职组织员配备

具体要做到两点:1.在院办设专职组织员,且确保聘人到岗,后期在学生办还需设兼职组织员。2.明确职责。组织员的工作主要有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基层党组织工作计划、总结,“四个一联系”安排,对下属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师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以及党员信息系统的维护、组织关系转接、年报数据统计等。专职、兼职组织员的具体工作职责,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三、党费收缴、使用与划拨

1.组织部已将2021年党费下拨至各二级党组织,请注意党费账户余额变动。

2.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年初为教职工和党员学生订购了《习近平在浙江》书籍。非党员的教职工的经费由宣传部支付,其他师生党员书籍费用主要由各二级党组织承担,党费账户余额不足支付书款的,由二级党组织和组织部共同承担。请根据发票和书单,及时完成书款支付工作。

四、因私出国境工作

根据巡视整改的要求,学校党委研究出台了《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2022修订)》,对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也有一些新的变化,请悉知。

1.明确管理口径。整体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人事处协同管理。具体来说,中层干部的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仍由组织部负责;其他登记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工作,由人事处负责。非登记备案人员(中级及以下的教职工)证件没有要求集中保管,但如果要因私出国(境),明确要求是要审批的,由人事处负责。

虽然非登记备案人员不要求集中保管,但所在单位仍需全面摸排掌握非登记备案教职工所持护照情况,并做好相关管理条例的宣传,以防非备案登记人员在未审批的情况下因私出国(境)。

2.组织部对因私出国(境)审批表进行了整合。修订前中层干部与普通教职工使用不同的表格,修订后表格进行了合并,6月下旬将可通过线上一库一表系统填报。

五、其他

1.因中层干部集中调整,涉及干部人员的变动,“四个一”联系等工作的清单需要及时调整。

2.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建制的发展、转正党员工作

因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没有审批发展、转正党员的权限,需要报学校党委审定,请有关二级党组织在6月19日前完成发展、转正党员支部大会的召开以及总支审查工作,报党委组织部,以便向学校党委会汇报。

3.重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以推磨式检查为契机,对流动党员进行精准摸排,精确到人精确到月。对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组织关系保留在校2年及以上的预备党员(出国留学达5年及以上者),拟于7月上旬前对该批党员进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处置。此外,请做好组织关系保留在校2年及以上的正式党员(出国留学达5年及以上者)的登记工作,后期将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工作。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7日

浙江农林大学组织部、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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