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党校培训计划,决定于2022年上半年举办第65期党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
本期培训班按培训对象不同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班次,初级班重点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中级班重点是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高级班重点是对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教育培训。
二、培训方式和安排
本期培训采取线下集中培训和网上党校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党校培训教学大纲(试行)》(详见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在教学过程中有效融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史、浙江省“喜迎二十大、开好党代会、服务示范区、保障亚运会”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战略等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1.本期党校培训,定于4月下旬至5月下旬进行,6月上旬统一组织初级班结业考试。各班具体负责安排学员的学习与管理,党课时间不得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编入线下初级班,参与集中培训。
2.初级班总体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编班学习,共编13个班级,安排如下:
一班 |
现代农学院 |
园艺科学学院 |
二班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三班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四班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五班 |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
六班 |
经济管理学院 |
继续教育学院 |
七班 |
文法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八班 |
艺术设计学院 |
九班 |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 |
集贤学院 |
十班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十一班 |
光机电工程学院 |
教职工(含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
十二班 |
食品与健康学院 |
茶学与茶文化学院 |
十三班 |
暨阳学院 |
一班、六班、七班、九班、十一班、十二班原则上由排在首位的学院牵头负责培训过程的管理及材料汇总上报工作,各学院或牵头学院安排专人做好培训前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他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3.初级班和高级班采用线下集中培训形式,由学院制定培训班次计划,在讲师团成员范围选择授课教师(讲师团名单见附件4),确认后报组织部审核备案。培训课程结束后,高级班结业考核由各学院自主完成。
4.中级班学员采用线上培训形式,通过网上党校学习平台参加培训,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学习和结业考试,并及时打印线上结业证书。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它事项
1.请各二级党组织于4月29日前将附件1的电子稿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zafu.edu.cn)。根据存档要求,初级班学员成绩登记表(附件2)和培训班学员名册(附件3)除报送电子版外,还需于6月30日之前报送纸质材料。
2.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员为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另请各二级党组织确定一名教师担任本期党校培训的班主任。各培训班指定班长、组长若干名,协助班主任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并在附件2、3“备注”栏中注明。各班应在5月7日前开班并完成第一讲,每周安排一至两讲,原则上在5月31日前结束。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63743688(9293688)
中共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