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浙农林大党〔2017〕19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就2018年党费收缴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党费核算
根据《规定》(见附件1)第七条:“基层党组织年初(第一季度)核定一次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再变动。”请各二级党组织以支部为单位,由党员个人对照2018年1月工资收入为基准,核算每月应交纳党费的金额。
二、党费缴纳流程
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党费。党费收缴时,党支部需填写《党员党费缴纳清单》(见附件2)。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汇总各支部《党员党费缴纳清单》,原则上按月缴纳,遇寒暑假顺延(3月、9月按季度缴纳第一、三季度),将党费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号,将汇款凭证(手机银行汇款的可凭汇款记录截屏打印单)和《党员党费缴纳清单》交至计财处,计财处开具党费收据。计财处不再收取现金党费。党费缴纳流程如下图所示:
党员党费缴纳流程图
三、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党组织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核算和第一季度的党费收缴,及时汇入学校党费账户,上交清单并开具收据。
2、党费收据作为支部党费工作的重要台账资料,请妥善留存。
联系人:侯蕊 联系电话:63743688(9293688)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
2.《党员党费缴纳清单》
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