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推行五星级管理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组〔2012〕45号)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决定组织开展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星级评定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各基层党支部的星级评定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请各二级党组织参照2015年的做法,结合浙江农林大学二级党组织星级评定参考标准(附件1)和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党支部星级评定参考标准(附件2),认真做好各党支部的星级评定工作,逐个分析排队、评定星级,评定情况上报前向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公布。对软弱落后的支部要研究制定整顿方案,采取领导挂点联系等方式进行整顿转化。
二、评定比例
“五星级”党组织从严控制比例,最高不超过10%;三星级以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比例在80%以上,软弱落后(无星、一星)党组织由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评定。
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无星”:有“一票否决”情况的;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近一年来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
三、材料上报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据实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党支部星级评定自评表》和《党支部星级评定结果汇总表》,并于3月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319室),电子稿请发送至zzb@zafu.edu.cn。联系人:侯蕊 ,联系电话:9293688。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二级党组织星级评定参考标准》
2、《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党支部星级评定参考标准》
3、《浙江农林大学党支部星级评定自评表》
4、《浙江农林大学党支部星级评定结果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