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办公室主任等2个科级领导职位。参照《浙江林学院第三轮职员聘任方案》(浙林院党[2005]34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办公室主任 教务处教务科副科长 二、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及本单位的指示、决定、决议。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上负责对下负责相一致。 4.正确行使职权,勤政廉政,自觉接受学校、学院(部门)和教职工的批评和监督。 5.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6.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自荐正科的,应当在科级管理岗位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党政管理岗位工作6年以上;自荐副科的,应当具有科级管理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党政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 8.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三、请自荐者于4月8日下午4时前到组织部干部科填表自荐。请各党总支、直支做好推荐的组织工作。《组织推荐表》于4月8日下午5时前送交干部科,《群众推荐表》于8日下午5时前投入干部科门口票箱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