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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二级党组织兼职组织员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8-12-07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学校组织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浙江农林大学组织员工作条例》(浙农林大党〔201428)精神,经研究,决定选聘一批二级党组织兼职组织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党组织兼职组织员设置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基层党建工作需要可配备兼职组织员1-2名。兼职组织员的工作职责及相关待遇参照《浙江农林大学组织员工作条例》(浙农林大党201428)执行。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党龄一般在3年以上,党性强,作风正,能密切联系群众。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

4.一般应从本院(部)或部门在岗教职工党员队伍中选聘。

三、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应聘人员自行报名,填写《二级党组织兼职组织员应聘登记表》。

2.资格审查:二级党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确定人选:二级党组织确定聘任人选,公示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4.发文聘任:党委组织部发文。

四、报送材料

应聘人员于20181212日前将《二级党组织兼职组织员应聘登记表》(附件1)交应聘学院或部门办公室,各二级党组织于20181217日前将《二级党组织兼职组织员选聘结果备案表》(附件2)报组织部(行政楼328)备案,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zzb@zafu.edu.cn。联系人:詹斌,联系电话:637436889293688)。

附件1:二级党组织兼职组织员应聘登记表

附件2:二级党组织兼职组织员选聘结果备案表

   

   

党委组织部  

2018127

浙江农林大学组织部、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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