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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8-03-16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浙农林大党201719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就2018年党费收缴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党费核算

根据《规定》(见附件1)第七条:“基层党组织年初(第一季度)核定一次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再变动。”请各二级党组织以支部为单位,由党员个人对照20181月工资收入为基准,核算每月应交纳党费的金额。

二、党费缴纳流程

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党费。党费收缴时,党支部需填写《党员党费缴纳清单》(见附件2)。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汇总各支部《党员党费缴纳清单》,原则上按月缴纳,遇寒暑假顺延(3月、9月按季度缴纳第一、三季度),将党费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号,将汇款凭证(手机银行汇款的可凭汇款记录截屏打印单)和《党员党费缴纳清单》交至计财处,计财处开具党费收据。计财处不再收取现金党费。党费缴纳流程如下图所示:

党员党费缴纳流程图

三、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党组织于2018331日前完成核算和第一季度的党费收缴,及时汇入学校党费账户,上交清单并开具收据。

2、党费收据作为支部党费工作的重要台账资料,请妥善留存。

联系人:侯蕊     联系电话:637436889293688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  

    2.党员党费缴纳清单

                         党委组织部

                          2018314

浙江农林大学组织部、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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